注 :由于网上条件的限制,本栏目咨询问题所作的答复,只能给予指导性的帮助,不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。
| 预约说明 | ||
|---|---|---|
| 一、此系统仅限服刑人员的配偶、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养父母、养子女使用,每次预约会见人数不得超过三人。 二、预约会见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,休息日、节假日不予安排;每日办理会见时间为上午8:30至11:00,下午2:30至4:30,过时不予办理。服刑人员每月只安排一次会见。 三、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预约会见申请表。如果资料有误将影响审批。 四、每次预约时可填写三个会见时间作为侯选,但只能选取4个工作日以后10个工作日以内的日期作为侯选会见日,我们按次序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确定一个会见时间。 五、预约申请表提交后,系统会自动返还一个流水号和会见密码,作为查询审批结果的标志,请妥善保管,二个工作日后可凭流水号和会见密码查询审批结果。 六、一般情况下,我局会见管理部门于正常工作日15点30分到17点30分办理预约审批,迟于17点30分的申请将于下两个工作日之内审批。审批后,系统会自动发一个邮件到你所填写的邮箱。 七、申请人通过流水号和会见密码,点击这里可以查询审批结果(批准的会见时间等);除了流水号和会见密码外,会见人员必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。流水号、会见密码和身份证是办理会见的重要依据,请妥善保管并于会见登记时向会见登记干警出示; 八、会见人必须按照我局会见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的时间、人员和会见须知的规定前来会见,如不按时前来,按放弃本次会见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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